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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 (5522-TW) 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等人遭起訴,遠雄企業團副總總經理楊舜欽今 (31) 日指出,遠雄企業團為專業經理人制度,各事業體均正常運作,各公司營運及財務並不受影響。
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趙藤雄等人弊案,認為趙藤雄嚴重損害公司利益,另慣以行賄公務員謀取開發案利潤,具體求刑總計 24 年。
楊舜欽今天指出,遠雄企業團創辦人趙藤雄及相關同仁,雖全力配合廉檢調查,但非常遺憾的,仍被起訴,檢察官起訴的所涉案情,現在已轉由臺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,遠雄自當竭力配合予以釐清
楊舜欽並表示,遠雄公司專業經理人制度,各事業體均正常運作、穩定成長,所有營運項目以符合法令為第一要求,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理,確保客戶、廠商及社會大眾權益,目前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受到影響,請大家放心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1%A0%E9%9B%84-%E4%BC%81%E6%A5%AD%E7%94%B1%E5%B0%88%E6%A5%AD%E7%B6%9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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